教師甄試介紹

作者:李和璞

教師甄試介紹

什麼是教師甄試?

教師甄試為進入學校任教的必經途徑,教育學分修業完成並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後,需參加教師甄試方可任教。

聘任制實行後,教師甄試又分為學校自辦、聯合自辦及委託教育單位統一辦理三種,分為初試(筆試)及複試(口試、試教)兩部份,分類如下:

» 自辦

由各校教評會,依其教職之實際缺額自行舉辦,公立學校約在每年5~7月間,私立學校則從4月開始到8月都有舉行。考試內容佔比約略如下:筆試20%~30%,試教20%~30%,口試20%~30%,專長實作10%~15%。

» 委辦

學校委託縣市政府「教育局學管科」統一辦理。考試內容佔比約略如下:筆試60%~80%和口試20%~40%二類。

» 聯合甄選

由數間學校聯合辦理,可是內容與自辦甄試相同。

考生可依自身的專長項目選擇適合的甄試方式,大體說來,如果應考者已具有實際的教學經驗,對臨場反應深具信心者,較適合參加自辦甄試或聯合甄選;如果應考者較相信自己筆試能力者,則可選擇筆試比重較重的委辦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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