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即將在三月十一日開始報考的一般警察特考將有重大變革,除了男女報考資格的身高限制各降三公分,體能測驗也會調整成跑走一千兩百公尺和立定跳遠。另外,因應「拖醉漢」等勤務需求,體格檢查項目也會新增握力卅公斤以上,預計下周考試院會可望通過,趕上今年特考適用。
一般警察特考相關考試規則修正案昨二度闖關考試院會,院會最後決議一周內交付小組審查後再提報。不過,考選部長董保城說,考試委員雖對修正內容仍有意見,大家討論很熱烈,但多數委員對相關調整其實有共識,預計下周可順利過關。
考選部說,身高報考限制,男性將從原本的一百六十五公分下修為一百六十二公分,女性則是一百六十公分降為一百五十七公分;體能測驗部分,男女都將改為立定跳遠和一千兩百公尺跑走,男性須跳出一百九十公分以上、在五分五十秒內跑完,女性則是要跳至少一百卅公分,在六分十秒內跑完。
由於原本女性考生只要跑走八百公尺,男性一千六百公尺,新制成了男變少、女變多的一千兩百公尺,外界出現新規定將限縮女性錄取率的質疑聲音。不過,考選部強調,警察勤務不分男女,要當警察,都應達到相同標準。體能測驗也新增立定跳遠,考選部解釋,警察須有良好的瞬間爆發力,因而新增該項目。
警政署:非針對女考生
【記者陳金松、王冠仁、李承穎/台北報導】警政署說,新修定警察特考跑步成績採與國安局、調查局相同測驗標準,而新增立定跳遠測驗是考量到第一線的外勤員警常遇突發性危險,要具備瞬間爆發力應變,而女性標準已比男性少六十公分,並不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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