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2經濟日報】
財政部表示,凡依據「記帳士法第35條規定之管理辦法」取得執業資格的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務必應在年底前完成24小時專業訓練,以取得明(2014)年繼續執業的資格。
「記帳士法」施行後,除經由考試取得資格的記帳士,及登錄繼續執業並加入公會,且完成各該年度專業訓練的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或依其他法令規定得執行報稅業務者外,其他人均不得擅自執行報稅代理業務,違者將由主管機關分別依記帳士法第34條或商業會計法第74條規定處罰。
距離年底僅剩3個月,財政部呼籲,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應儘早完成規定的專業訓練時數,以避免喪失明年的執業資格。
102年記帳士考試資訊
項目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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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 102.08.06(二)-08.15(四) |
考試日期 | 102.11.23(六)-11.24(日) |
報考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歷,性別不限 |
報考利多 | 1. 會計人員想從事稅法等工作之必備證照 2. 工作機會多,也可論件計酬,一件案子收費約1,500~12,000元 3. 可一併投考公職會計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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