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隊/導遊考試科目

作者:李和璞

領隊/導遊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 - 領隊導遊

»考試科目

類科 考試科目 (全選擇題型)
領隊 1. 領隊實務(一) 含領隊技巧、航空票務、急救常識、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國際禮儀
2. 領隊實務(二) 含觀光法規、入出境相關法規、外匯常識、民法債編旅遊專節與國外定型化旅遊契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3. 觀光資源概要 含世界歷史、世界地理、觀光資源維護
導遊 1. 導遊實務(一) 含導覽解說、旅遊安全與緊急事件處理、觀光心理與行為、航空票務、急救常識、國際禮儀
2. 導遊實務(二) 含觀光行政與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兩岸現況認識
3. 觀光資源概要 含臺灣歷史、臺灣地理、觀光資源維護
備註:外國語依選擇語言分類測試(華語組免試)

»及格標準

項目 類別 及格標準
領隊 華語領隊 1. 總成績 60 分為及格,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
2. 有 1 科成績為 0 分,不予錄取。
外語領隊 1. 總成績 60 分為及格,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
2. 有 1 科成績為 0 分,或外國語未滿 50 分,不予錄取。
導遊 華語導遊 1. 總成績 60 分為及格,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
2. 有 1 科成績為 0 分,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 0 分計算。
外語導遊 1. 筆試占75% (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口試占25%,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2. 有 1 科成績為 0 分,或外國語未滿 50 分,或口試未滿 60 分,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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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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