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會計事務技術士~升學甄選好幫手

作者:謝慕達

乙級會計事務技術士~升學甄選好幫手

 

什麼是會計乙級技術士   >>>>>>點我下載歷屆考古題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是一種職場技能的檢定,此檢定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市政府勞工局主辦,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承辦,應考人必須通過學科測試與術科測試才能取得證照,技術士證照可分為三類,甲級、乙級、丙級,乙級、丙級可直接報考,甲級必須有相關工作經驗才能報考,不宜分三級者,定為單一級。

應考人必須通過同職類同級別學科測試與術科測試才能取得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的該職類級別的證照,若只取得學科或術科的及格成績,可在間隔三年內取得另一科的及格成積,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申請辦理合併發證。

會計事務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於八十五年訂定,並於八十八、九十六年略為修正,基於社會趨向電腦資訊化,為配合國內會計事務技術發展之趨勢,爰於九十七年再予修正。為因應現代電腦資訊普及化,業界分工更為明確,爰配合現階段產業發展趨勢,修正本職類規範,俾提升技能水準。

會計技術士工作項目: 

會計基本概念及會計處理程序

資產及負債之評價

業主權益之會計處理與表達

現金流量表之編製與財務報表分析

會計資訊與進銷存相關資訊處理作業

職業道德與相關法令之規定

 

會計乙級證照的優勢與差異   >>>>>>點我下載歷屆考古題

擁證照等於能力證明

證照是一種能力證明,證明持有該證照的人擁有某項專業能力!

而你所持有的證照,能不能獲得社會企業的認可可端視發照單位的公信力,一般而言,政府機關或是政府委託民間團體所核發的證照具有較高的公信力。且持有證照者在就業市場有較高的競爭力,除此之外證照還可以作為取得升學保送甄試資格及相關考試加分優待,及成為公家單位、民營企業升遷、獎勵的優先對象,且商科或商學院的同學大部分都修過會計學、財務管理等課程,有這些背景知識,報考會計乙級更是必要的。

會計乙級與記帳士有什麼差別?

乙級證照主要在考會計學。記帳士考試主要最大的不同在於多了稅法類的考試。乙級證照雖然名義上分了學科與術科,但是實際上不過就等同於記帳士證照考試的選擇題及計算題的分類。這兩個考試在會計學的準備上差異不大。

如果一定要說有什麼分別,記帳士的會計學會考一些稅務會計的東西,而會計乙級比較不會。基本上可以兩者一起準備。 兩者的會計學難度沒有差很多,記帳士考的科目較多。 所以在一年內準備一次就考取兩張證照,是最時也是最有效益的方法。

會計乙級與記帳士在職場上的用處有何差異?

多半人考乙級是為了升學甄選之用,是偏向再邁進一步的墊腳石。而記帳士由於比較重視稅法及申報實務,所以在職場上會有比較高的認同度,且也能自行開業。

 

會計乙級考試介紹   >>>>>>點我下載歷屆考古題

報名資格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項目

內容

已取得
丙級證照者

1.接受相關職訓時數累積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

2.高中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3.五專三年級以上在校生、二專或三專、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生。

接受職訓
及工作年資

4.接受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以上,從事相關工作3年以上者。

5.接受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從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6.接受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

7.接受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且高中畢業者。

8.接受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以上,從事相關工作1年以上,且高中畢業者。

9.接受相關技術生訓練2年後,從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0.從事相關工作6年以上者。

學歷

11.高中畢業後,從事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2.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或最高年級者。

 

考試科目

學科

本檢定規範乙、丙各級所需相關會計事務之基本知識及技能為範圍。

術科

編製複式傳票

記帳實作(分錄、過帳、試算、調整、結帳等)

編表實作(結帳工作底稿、財務報表及其附表、調節表等)

注意事項

各單元(工作項目)之命題,宜適度分佈,題意清晰,答案應具體。

選擇題80題(4選1,每題1.25分,答錯不倒扣), 測試時間100分鐘,採電腦閱卷。

命題時,作答需用之帳簿、表單(如傳票、日記簿、分類帳、試算表、財務報表等) 一律事先繪製於答案紙上(可適度縮小、簡化),並一次發給全部試題、試卷(不分段分題測驗)。

各大題各為獨立命題,不相連貫,命題方式如下:

上述丙級之術科命題範圍。

編製複式傳票(三分法或四分法)約五個交易。

若干筆交易記入特種日記簿(未設專欄)並過帳。

若干筆交易記入專欄式特種日記簿,並過帳(含明細帳)。

編製報表(如合夥分次還本之資本清算表、存貨明細表、公司盈餘分配表、股東權益變動表、銀行往來調節表、現金流量表等。)

乙級之學科及術科均以60分為及格。

考試注意事項 

術科評審注意事項

字跡潦草致難以辨認者,不予計分。

錯誤之更正應以劃線更正法為原則,為計分方便及公正、客觀起見,不採用「分錄更正法」。

加減線,終結或平衡線、註銷線、$符號、分位點、小數點等未符合記帳規則者,不予計分。

術科測驗時,受檢考生應遵守事項

測驗開始前、得將計算工具(如算盤、計算機、尺等)置於桌面。

除書寫及計算工具外,不得攜入任何帳簿、表單及紙張等。

測驗開始及結束,悉依鈴聲為準,開始前不得翻閱試題紙,結束後立即放下紙筆並翻轉試卷,雙手置於膝上等候收卷。

  

歷屆考古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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