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由國家出錢培訓,內軌警校生需遵守許多規範,一旦放棄警察志業或無法通過特考,就得賠償在學期間的教育費;然而外軌生無「法」可管,衍生許多亂象,例如錄取者不來報到或中途退訓等情形,最令訓練人員氣結的則是學生「騎驢找馬」,不專心受訓,「上課偷看其他國考的教科書,一考上就拍拍屁股走人」。
訓練人員感嘆,不少學生受訓後發現志向不合,中途求去,花在學生身上的教育經費以及每個月的零用錢,也跟著「隨風去」。更有甚者,考上警特資格,卻利用受訓其間準備高普考或司法特考等國考,自行離訓或遭退訓也不用賠償,有恃無恐,「吃飯睡覺全用警校資源,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
此外,外軌生正式服勤後,不用比照警大6年、警專4年的服務年限,就離職率而言,一般生考進當警察的離職率約莫7%,但警校或警專出身離職率小於1%,鮮少有人離職。
對此,一名警專畢業基隆基層員警表示,一般生離職比率確實較高,有同事服勤3個月便以不適應為由離職,但他也認為無論內外軌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涯規畫,不用太過苛責,也是有內軌生賠錢換取自由的例子。
對於警政署擬對外軌生提賠償機制,以一般警察特考進入警界服務的林姓派出所員警說,既然不用繳學費,違約賠償是合理的。
內軌vs.外軌
警察特考自民國100年改採雙軌制。警大、警專畢業生報考的是「內軌」的警察特考;而一般民眾只要有高中職及專科以上學歷,可報考「外軌」一般警察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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