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行政介紹

作者:李和璞

社會行政介紹

工作實現人生價值 - 社會行政

社會行政的工作內容,主要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業務,有很多機會幫助弱勢族群,工作很有意義,如: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社區發展的推行與執行工作、兒童、少年、婦女、老人等福利業務。

平均每年錄取240人以上 - 社會行政

高普考、初考、地方特考,都有社會行政類科,1年至少有3次考試,且近3年平均缺額達240人以上,101年更錄取367人,逐年增加的招考人數, 讓準備社會行政的考生不怕無缺可考。

考試項目 101年 100年 99年 98年 平均錄取人數



高考 98 85 46 37 67名
普考 112 69 43 65 73名
初考 29 13 14 23 20名
地方三等 64 15 35 51 42名
地方四等 52 22 27 16 30名
地方五等 12 9 10 14 12名
社會行政1年提供機會 367名 213名 175名 206名 241 名

社會行政 - 適合對象

1. 學生:修過社會學、社會工作、社會研究法等,相關科系的考生。
2. 社會人士:適合社工人員或從事非營利組織工作者,因為社會行政分發單位為政府部門,以政府名義施行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工作,更具影響力。

考試科目 - 社會行政

等別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高考
地特三等
1. 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公文、作文非選擇題,其餘選擇題

3. 行政法

※申論題+選擇題

4. 社會學
5.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6. 社會福利服務
7. 社會研究法
8. 社會工作

※申論題

普考
地特四等
3. 行政法概要

※選擇題

4. 社會工作概要
5.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申論題+選擇題

6. 社會研究法概要

※申論題

初考
地特五等
1. 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
2. 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選擇題

3. 社政法規大意
4. 社會工作大意

※選擇題

投考組合 - 社會行政

社會行政考科在高普考、初考、地方特考皆相同,1年有3次上榜機會。

» 高考三級 / 三等投考組合

考試 高考三級 地方特考三等
類科 會計 會計
考試時間 約每年7月 約每年12月
考試科目 1. 行政法
2. 社會學
3.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4. 社會福利服務
5. 社會研究法
6. 社會工作
1. 行政法
2. 社會學
3.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4. 社會福利服務
5. 社會研究法
6. 社會工作

» 普考 / 四等投考組合

考試 高考三級 地方特考三等
類科 會計 會計
考試時間 約每年7月 約每年12月
考試科目 1. 行政法概要
2. 社會工作概要
3.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4. 社會研究法概要
1. 行政法概要
2. 社會工作概要
3.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4. 社會研究法概要

※與高普考、地方特考「社會行政」考試科目相同者,標記相同文字顏色

»初考 / 五等投考組合

考試 高考三級 地方特考三等
類科 會計 會計
考試時間 約每年7月 約每年12月
考試科目 1. 社政法規大意
2. 社會工作大意
1. 社政法規大意
2. 社會工作大意

※與初考、地方特考「社會行政」考試科目相同者,標記相同文字顏色

考試資訊 - 社會行政

項目 內容
報考日期 【初考】  102.10.15-10.24報名;103.01.11-01.12考試
【高普考】 103.03.21-03.31報名;103.07.04-07.08考試
【地方特考】102.09.11-09.23報名;102.12.21-12.23考試
報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學歷要求如下:
【初考/五等】不限學歷
【普考/四等】高中職學歷
【高考/三等】大學學歷
報考利多 1. 高普考及地方特考,都有社會行政,一次準備,多次機會
2. 起薪最高4.6萬,年年調薪,享完整公職福利
3. 工作具有意義,如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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