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16日通過,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39名。
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39名(三等考試37名、四等考試45名、五等考試57名),依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39名(三等考試15名、四等考試13名、五等考試11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這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178名(三等考試52名、四等考試58名、五等考試68名)。
考試院院會16日通過,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39名。
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39名(三等考試37名、四等考試45名、五等考試57名),依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報缺額,增列需用名額39名(三等考試15名、四等考試13名、五等考試11名),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這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178名(三等考試52名、四等考試58名、五等考試6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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