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特考~另類外交特考,外語系最佳選擇

作者:謝慕達

移民署特考~另類外交特考,外語系最佳選擇

什麼是移民署招考   >>>>>>點我下載歷屆考古題

 移民署全名「入出國及移民署」,隸屬於內政部之下,前身為「入出境管理局」。

 

移民署招考的類別與薪資:  

考試名稱

等級起敘

合計薪資

移民署三等

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約 52,970 元

移民署四等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約 43,020 元

 

分發單位

移民署全國機場服務處

移民署全國服務站

 

工作內容  

單位

掌理事項

入出國事務組

1.入出國政策及法令之擬訂。
2.施政計畫及重要方案之研究發展、管制考核。
3.臺灣地區人民入出國及進入大陸地區之規劃及執行。
4.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入國(境)停留之管理、協調及聯繫。
5.入出國管制之規劃及執行。
6.服務站業務之規劃及督導。
7.其他有關入出國事項。

移民事務組

1.移民政策與法令之擬訂及執行。
2.移入人口指紋建檔規劃及移民相關資料蒐集、統計、分析。
3.移民輔導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4.移民人權保障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5.大陸地區婚姻媒合廣告之管制。
6.移民業務機構之許可、管理及移民專業人員之訓練。
7.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與外國人入國(境)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管理、協調及聯繫。
8.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者收容、遣送之規劃及督導。
9.其他有關移民事項。

國際事務組

1.促進與各國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合作聯繫。
2.駐外業務之規劃及督導。
3.難民相關法規之擬訂、難民認定、庇護及安置管理。
4.涉外案件之處理及協調。
5.入出國安全與移民資料之蒐集、統合及事證調查。
6.重大、突發、緊急案件處理、勤務之指揮、管制、督導、支援及與有關機關之聯繫、協調。
7.其他移民署相關之國際事項。

移民資訊組

1.入出國及移民業務資訊之整合規劃及協調。
2.入出國及移民業務資通安全。
3.資訊作業之開發、建置及研究發展。
4.資訊系統之管理及運作。
5.與其他機關相關資訊之移轉與交換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6.電腦檔案資料之管理及運用。
7.資訊系統相關設備之維護及管理。
8.資訊教育訓練計畫之研擬、規劃及推動。
9.其他有關移民資訊事項。

秘書室

1.會報及議事之處理。
2.公共關係及新聞發佈。
3.印信典守及文書處理。
4.檔案管理。
5.法令之研究、整理、編纂及諮詢。
6.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
7.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8.其他有關秘書事項。

人事室

移民署人事事項。

會計室

移民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

移民署政風事項。

服務事務大隊

1.有戶籍國民之入出國服務。
2.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入出國、停留、居留或定居 之審理、許可。
3.大陸地區人民之入出境、停留或居留之審理、許可,及其定居 之審理。
4.香港澳門居民之入出境、停留、居留或定居之審理、許可。
5.外國人停留延期、居留、永久居留或重入國之審理、許可。
6.移民輔導之執行。
7.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行為之舉發。
8.逾期居留、停留之裁罰。
9.移民業務機構之管理。
10.移民管理及大陸地區婚姻媒合廣告管制之執行。
11.其他有關入出國及移民服務事項。

專勤事務大隊

1.面談業務之規劃及國境內面談之執行。
2.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之協調、聯繫及執行。
3.國境內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逮捕、臨時收容、移送、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業務。
4.其他有關專勤事項。

國境事務大隊

1.入出國證照之查驗、鑑識及許可。
2.國境線入出國安全管制及面談之執行。
3.國境線證照核發、指紋建檔及入出國服務。
4.國境線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過境監護、逮捕、臨時收容、移送及遣送戒護。
5.證照鑑識及查驗之教育訓練。
6.其他有關國境事項。

收容事務大隊

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收容、強制出境事項。

選擇移民署招考的優勢   >>>>>>點我下載歷屆考古題

薪資平均可達5萬

移民署為因應人力需求增加所舉辦之移民行政特考,為正式公職人員缺額,工作勤務內容單純,又為具國際色彩之移民相關業務,薪資平均可達5萬,把握機會就趁現在!

大量缺額陸續招足

基於政府開放陸客自由行及大陸人民團體來台旅遊日趨頻繁,移民署管理大陸地區人民出入境的業務已與日俱增。由於移民署業務範圍廣泛,除一般出入境人流管理外,舉凡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的收容、遣返,及移民輔導或非法停、居留查察等,皆需大量人力支援,以期能讓新移民們能快速適應臺灣社會,共同建構多元化的生活環境。

 

移民署招考考試介紹   >>>>>>點我下載歷屆考古題

三等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

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類科

專業科目

題型

移民行政

3. 國際公法與移民政策(含移民人權)
4. 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
5.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含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
6. 外國文(英文、日文、西班牙文、法文、韓文、葡萄牙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德文、俄文,兼試移民專業英文 )

測驗+申論

7. 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申論

 

成績計算方式

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共同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10%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有1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滿50分,或第二試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不予錄取

 

錄取方式

筆試錄取,始得參加體能測驗

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及格標準男性為5分50秒以內、女性為6分20秒以內

 

四等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

國文 (申論及選擇題型):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法學知識與英文 (選擇題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專業科目:

 

類科

專業科目

題型

移民行政

3. 國際公法概要與移民政策(含移民人權)概要
4. 行政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5. 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概要

測驗+申論

6.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 (含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選擇

 

成績計算方式

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有1科為0分或總成績不滿50分,或第二試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不予錄取

 

錄取方式

筆試錄取,始得參加體能測驗

體能測驗方式: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測驗

及格標準:男性5分50秒以內,女生6分20秒以內

體格檢查

筆試錄取後,要在14日以內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遲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2試。有下列情形為體檢不合格:

 

身高:男性未達155公分,女性未達150公分者

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者。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辨色力:色盲或紅、綠色弱者

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

血壓: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mm.Hg),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水銀柱(mm.Hg)者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

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者

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者

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者

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歷屆考古題下載:

http://tw.3study.com/活動/促銷活動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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