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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特考~錄取率高,起薪六萬以上
作者:謝慕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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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中,一般民眾可報考的一般警察特考,自民國100年開始招考。許多人都以為警察是最危險的公職,但事實上一般警察職責以較低危險性之外勤工作為主, 包括戶口訪查、派出所值班、備勤、協尋失蹤人口、交通指揮等。 一般警察特考 VS. 民間企業
一般警察特考 |
一般上班族 |
|
職等 |
起薪 |
高中職畢約18,000~21,000元/月 |
三等 |
約70,000元 |
|
四等 |
約60,000元 |
一般警察主要工作項目包含:
一般警察的工作內容,以考試來分,可分為「行政警察」、「消防警察」。
行政警察工作內容
為因應警察勤務需要,四等行政警察錄取人員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24 小時輪值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犯罪偵防、交通執法、群眾抗爭活動處理及執行人犯押送、戒護及為民服務等工作
科別 |
業務內容 |
警政科 |
1. 警察制度之釐訂改進事項。 |
勤務科 |
1. 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事項。 |
正俗科 |
1. 執行院頒「維護公共安全方案」、「檳榔問題管理方案」之規劃、 |
消防警察工作內容
消防警察人員依各消防機關缺額比例配賦或依缺額依序配賦;消防人員工作性質係24小時輪值服勤,工作範圍包含緊急救護、救助人命、裝備器材保養、消防水源調查、消防設備檢查、危險物品查察取締、風災、火災、震災、重大爆炸等災害之搶救及其他為民服務案件。
科別 |
業務內容 |
綜合企劃組 |
1. 消防署署務會報、業務會報、年度業務檢討會之議事管理事項。 |
災害管理組 |
1. 災害防救制度、業務之規劃、釐定、研究、協調、督導及考核事項。 |
火災預防組 |
1. 火災預防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 |
危險物品管理組 |
1. 公共危險物品安全管理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
災害搶救組 |
1. 火災搶救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 |
緊急搶救組 |
1. 緊急救護體系之推動與建立及救護勤務之規劃、研究、管理、督導事項。 |
火災調查組 |
1. 火災原因調查及鑑定業務之規劃、督導事項。 |
教育訓練組 |
1. 消防教育、訓練之制度規劃及推展事項。 |
民力運用組 |
1. 義勇消防組織相關法規之規劃、研擬、解釋及修正事項。 |
考取一般警察的優勢 >>>>>>點我下載歷屆考古題
起薪最高7萬
根據聯合報報導,【三等行政警察】需大學學歷,錄取後受訓2年,分發當警官,月入最多可到7萬元。【四等行政警察】只需高中以上學歷,錄取後受訓一年半,分發當基層員警,本薪+加班費月入最多也有近6萬元。
工作、升遷有保障,逐年調薪
每年平均調薪3%~5%,且服務滿一定年限、符合應考資格,即可參加升等考試。
依法考試錄取受訓符合任用資格後,便受到工作權與身分的保障,不可隨意予以撤職、休職、免職、停職、資遣等身分處份。且提供公務人員執行勤務之必要措施、工作環境衛生與安全的保障。
警力荒 缺額高達7806人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 目前全國警力僅6萬6千餘人,缺額高達7806人,缺額比率達10.6%;且每年有近2千人退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議警政署適度擴大招考人數、甄補人力,否則警察荒恐難避免。
人事總處建議增列「增額錄取人員」,避免未報到人數過多,影響警力。人事總處也建議每年擴大招訓3千5百人以上警員,才能在五年內補足警察缺額。
警察特考考試介紹 >>>>>>點我下載歷屆考古題
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以下學歷:
【三等】18~37歲,警察學校以外大學以上學歷
【四等】18~37歲,警察學校以外高中職以上學歷
錄取方式
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
筆試錄取者,才能參加體能測驗,體能測驗達及格標準後,依總成績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考試科目:
筆試
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1. 國文 ※公文、作文非選擇題,其餘選擇題 |
3. 行政法 ※申論題+選擇題 |
|
5.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申論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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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文 ※公文、作文非選擇題,其餘選擇題 |
4. 法學緒論 ※選擇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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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刑法概要 ※申論題 |
||
1. 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公文、作文非選擇題,其餘選擇題 |
4. 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 ※選擇題 |
|
5. 火災學概要 ※申論題+選擇題 |
註1:該科包含「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
體能測驗
考生第一試錄取後辦理體格檢查,體格檢查合格者,始准予參加第二試。
男性:立定跳遠190公分以上、跑走1600公尺494秒以內。
女性:立定跳遠130公分以上、跑走800公尺280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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