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銀行資產活化

金控銀行資產活化

金控銀行資產活化

金管會替金控、銀行旗下資產管理公司(AMC)開出三大出路,包括可將銀行閒置不動產轉給旗下AMC加值後出售,未出售前可辦理出租,此舉將有助資產活化,對銀行是一大利多,13家金控及銀行立即受惠。

目前旗下有資產管理公司的金控、銀行,包括兆豐金、合庫金、台新金、元大金、富邦金、第一金、華南金、中信金、上海銀、遠東銀、板信銀、陽信銀及中華開發工銀。

近年來隨著銀行資產品質提高,逾放比率下降,不良債權(NPL)市場日益萎縮,金管會前年又宣布原則禁止銀行買賣NPL,使得金控、銀行投資設立的AMC面臨嚴重轉型問題。

部分AMC為突破困境,向金管會爭取想要轉型做不動產買賣,或從事一般產業投資,金管會為避免這些金控、銀行投資的AMC的轉型偏離本業太多,日前找來業者面對面溝通後,發函提出金控、銀行旗下AMC的經營方針。

據了解,經營方針中主要開放三大業務,讓AMC在NPL市場萎縮下,能有新的出路,包括第一,可以購買法拍屋,過去不行,但開放購買後,AMC仍須出售,不可囤積炒房。

第二,明確准許AMC可接受同屬集團的金控或銀行,委託管理大樓出租等不動產管理業務。

第三,銀行或金控閒置資產可轉給同屬集團的AMC,加值利用後出售,在未出售前也可辦理出租。

舉例來說,AMC可將同屬集團的銀行閒置不動產,改建後出租。由於銀行不動產相關規範較嚴,包括出租比率不能超過二分之一等,轉給旗下AMC後,處理彈性更大。

官員強調,轉給AMC加值運用後,仍須以出售為原則,不過,未限定必須在幾年內出售。

金管會官員表示,當初銀行、金控申請投資設立AMC,都是以投資金融相關事業來核准,因此,AMC在轉型過程放寬的業務,也不能偏離本業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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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支點管理員
發文時間:20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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